聚焦两会
编者按:2025年2月20日,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(简称“中国绿发会、绿会”)举办了“2025两会议/提案建议交流会”。此次会议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、绿色发展、食品安全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等领域热点议题,精准发力,在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的过程中,呈现更务实、更贴近社情民意、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政策建议。本次会议以线上、线下并行的方式召开,各位建议的起草人与来自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共聚一堂,就热点问题进行了分享、讨论。现将中国绿发会外部专家、高级工程师朱振亚博士在会上发表的 《关于加快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立法的建议》分享如下:
01
背景介绍
1、水源区概况与现状
a、涉及范围与面积
展开剩余79%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,涉及河南、湖北、陕西3省10市、46县(市、区)和重庆市城口县、四川省万源市、甘肃省两当县的部分乡镇,总面积9.5万平方公里。
b、生态环境与人口
总人口约1673.6万人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源区生态保护和水质改善,2006年以来,先后批准实施共三批次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,水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。
c、存在的问题
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该区域生态脆弱区分布广、类型多,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等问题仍较为严重,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;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治理,城乡截污治污尚存短板弱项,环境风险隐患等仍然存在。
02
法规执行与挑战
1、法律法规的出台
近年来,国家层面出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、消落区管理、水质水量监测等作出规定。湖北、河南分别制定了《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》《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》,陕西安康市、汉中市实施了所在地的水质保护条例,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法治水管水奠定了很好的基础。
2、法规执行情况
水利部等部门通过修订《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》等方式,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法治建设。与此同时,各部门、各地方应结合自身实际,配套出台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、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文件,推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落地。
3、面临的挑战
现有的法律法规未能从库区和上游流域系统角度出发,难以形成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的合力。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,兼顾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上下游、左右岸各行政区之间的关系,切实维护丹江口水库的“三个安全”,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,确保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”。
03
对策建议
1、推进立法研究工作
a、借鉴协同立法经验
建议借鉴协同立法工作经验,统筹水源保护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,推进立法研究工作,建立严格规划体系、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,开展库区生态补偿专门立法,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b、加强立法前期研究
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梳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,分析查找立法空白;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充分论证立法必要性,研究探索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流域保护问题的解决路径,切实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“三个安全”,为立法工作奠定工作基础。
2、建立严格规划体系、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
a、规划制度设计
在做好规划顶层设计的基础上,对包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在内的重要河流湖库水污染防治、水土保持、水环境保护、水生态修复和流域高质量发展分类建立制度体系。
b、监管体系建设
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、协同监管,提高水质监测预警能力,进而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。
3、开展库区生态补偿专门立法
a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
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,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衔接,推动补偿方式从财政资金补偿向多元化、市场化拓展。
b、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
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,就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活动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活动、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作出专门规定。
建议部门: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,生态环境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共同推进。
整理/Yang
审/子舒
排版/angel
发布于:北京市